hkd是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新款紫色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 在香港市民的要求下,香港金融管理局乃于2002年起自行印行拾元钞票,并于2007年以试验性质改为塑胶钞票。而港元中的硬币则全部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圆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   香港最初的纸币是在1845年由东方汇理银行发行的。在1935年政府通过货币条例以前,很多银行都有发行纸币,但这些纸币主要作商业上的交易。政府只接受部分特许银行的纸币为合法通货。1935年以后,政府授权汇丰银行、有利银行(其后被汇丰银行并购)及印度新金山中国汇理银行(其后辗转易名为渣打银行)发行五元以上的港元纸币。而面额一元及以下的港元纸币则由香港政府发行。 香港政府在1975年发行五元硬币后,五元纸币停止发行。1990年代政府发行十元硬币,银行之后亦停止发行十元纸币。后来,中国银行亦成为香港其中一间发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