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职工离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有些是由于找到了更加心仪的工作而自愿辞职,有些是因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解雇的,还有一些则是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续签的,离职原因各式各样,不一而足。但都会出现一段空白期,怎么样才能顺利度过这段空白期呢?其实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保障你的基本生活,那么,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呢?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即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 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如果之后再次失业, 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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