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州市武进区在推进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共同发展过程中,推出一系列新举措,通过加快环评审批“新速度”、创新执法监管“新方式”、构建企业合规“新模式”等工作措施,打造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品牌,赢得社会好评,实现生态环境与营商环境同频共振,互促发展。
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两山”理念过程中,实现绿色发展,包含营商环境建设在内。而优化营商环境,也离不开绿色发展要求。“绿水青山”是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而“金山银山”的前提必须要有一流的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是有机统一体,缺一不可。因此,应积极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让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推动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相得益彰,立足点在于建立优良生态环境体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生态环境其实是最宝贵的财富、最大的资本、最亮的底色,是最大的硬核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挖掘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过程,因此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倒逼作用、推动作用和引领作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让生态优势为经济发展“赋能加码”,让生态优势切实转化为经济优势。
推动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相得益彰,切入点在于以更加高效的环评效能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首先,在政策上做“加法”,生态环境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在产业政策、选址选线、功能定位等方面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从源头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其次,在服务上做“乘法”,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以高效环评效能、最实惠企举措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推动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相得益彰,关键点在于推动绿色发展创新机制贯穿于营商环境建设始终。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过程中,把创新作为关键一招。充分发挥科技在绿色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以非现场执法监管为标志的新时期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积极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大力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免罚”等创新举措落实应用。同时,结合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将监管执法与帮扶指导统一起来,既保持执法力度,又体现执法温度,通过全区域环境质量提升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蒋 波)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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