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4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宇邦新材”,301266.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无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公司6月30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50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20,000吨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已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公司表示,通过从本次发行可以突破产能瓶颈,巩固公司市场地位;突破产能瓶颈,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鹏飞、张世举。
宇邦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科华数据实现营业收入20.11亿元,同比增长6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亿元,同比增长2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53.65万元,同比增长31.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亿元,同比减少185.76%。
宇邦新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科华数据实现营业收入5.54亿元,同比增长1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2.69万元,同比增长7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99.73万元,同比增长76.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05.16万元,同比增长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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