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是新时代新征程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根本遵循。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直接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府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优势,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落实,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牢牢把握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做好国防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就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满腔热情为军队建设、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成立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就是要加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又是奋力谱写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内在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双拥工作联系军地军民的优势作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国防意识强、军事专业精的优势作用,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素养,强化全民爱军尚武意识。
二、着力构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工作新格局
一是搭建国防教育工作平台。截至目前,县级以上3260余个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机构已经组建到位,并且按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全覆盖要求,建成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62万余个,转隶接收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等4000多家事业单位和700余家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加快实现党领导下的行政部门、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工作目标,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工作质效。二是健全国防教育工作落实机制。着力健全权责清晰、督导有力的国防教育工作落实机制,将国防教育工作融入双拥模范创建活动,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内容,健全高层级、全系统、军地联动的合力共为机制,促进国防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接国防教育需求完善政策制度。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与全民国防教育政策制度体系的融合,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紧紧围绕体现尊崇尊重、服务管理保障并重,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安置就业、优待褒扬、军休管理、服务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法规政策,指导地方配套出台细化政策措施,确保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运行,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三、奋力打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亮点工程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发挥“模范退役军人”“爱国拥军模范”“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和“铭记功勋·致敬英烈”等品牌效应,推出感人至深的精品力作,塑造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组织各地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师资库、讲师团,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教官,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聘任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担任辅导员,发挥优秀退役军人和功臣模范的典型作用,讲好红色故事、弘扬革命传统、引领社会风尚。二是营造崇军社会氛围。深入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国防教育元素,特别是利用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等时机,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激发全民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热情;深入开展“同心铸国防”社会化拥军活动,广泛发动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努力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人”的目标。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利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各地开展烈士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系列活动,持续做好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工作,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四是拓宽国防教育工作形式。深入挖掘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防教育载体,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项目建设,建立优抚医院军地结对帮扶机制;将烈士遗骸搜寻挖掘向搜寻鉴定与寻亲认亲一体延伸,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向实地维护与“云”上开发同步延展,烈士祭扫纪念由党政军机关、烈士亲友等特定群体向全社会拓展。五是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和“八一”等重大节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困难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加大推动解决官兵“三后”(后路、后院、后代)问题工作力度,落实“双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主动帮助边海防、驻偏远艰苦地区和重点任务部队官兵解决家庭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深入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队普遍建立军民共建联系点,丰富拓展共建内容,健全完善共建制度,培树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双拥工作向基层延伸,为开展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夯实国防教育群众基础。
(作者钱 锋 系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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