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汽车保险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汽车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汽车保险正逐渐成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正逐步显现,其作用越来越明显。现在我们来谈谈汽车保险索赔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参考。
车险理赔案例案例一:
一辆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因轻微正面碰撞而向保险公司报告,要求调查。发动机活塞、连杆断裂,拖至第三发动机修理厂。根据损坏机理分析,轻微正面碰撞不应导致连杆断裂,更不应导致缸体损坏。原因是什么?经对车主详细了解得知,该车曾在三天前强行涉水,导致当场熄火,车主在将积水进行简单清理并更换空气滤清器后,继续使用。
在本案中,车辆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发生碰撞而造成的车辆前部损失以及发动机内部的损失两部分。对于第一部分损失,应该属于车辆损失险赔偿的范围;而对于第二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险理赔案例案例二:
石家庄的刘先生,晚上将自己的私家轿车福特嘉年华停在楼下时,右侧两车轮被盗。发现后,即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询问索赔程序。保险公司的答复是“车轮丢了属汽车零部件被盗,不在理赔范围内”。无奈,他只好去派出所报了案,并自费购买了新车轮。手持合同,他多次找保险公司索赔,无果。
本案中,从车主刘先生的角度来看,“他的私家车停在楼下时,右侧的两个车轮被偷了”,他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着实让人觉得不公平。然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由于无法界定自己汽车的车轮丢失是被盗还是故意损坏,他们不得不事先将其列为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