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我关于保费豁免到底是什么意思,保费豁免是寿险里面相当人性化的一项保障功能。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更多,一起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保险豁免的几种情况
1)豁免保费定期寿险
这个是多年前的产品,豁免的是合同中投保人缴费中身故或全残后的保费。
比如,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险人是妻子,老公在交费过程中如果身故或全残,后期保费免交,对妻子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
这个也是多年前的产品,相对第一个的升级版。这个附加险里的被保险人(可以是合同中的投保人)遇到合同规定重疾、身故、全残则豁免后期保费。
有的公司附加险名字虽然是豁免大病,但是条款里面包括轻症、重大疾病、身故、全残。但是不是所有的公司豁免大病保险责任都包括轻症,需要看条款核实。
举例说明:
A,比如自己给自己投保,主险两全分红,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附加豁免重疾。如果交费第五年遇到大病理赔,大病赔付后,主险是生死两全的,后期保费免交了,若干年后身故了,继续按照保险责任赔付。
B,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险人是妻子,投保人在等待期后,交费过程中发生重疾、身故、全残则免交后期保费,妻子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
从名字上更容易区分,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在等待期后遇到重疾、身故、全残则免交后期保费。也有的公司名字一样,但是包含轻症也豁免,请注意对比条款。
4)近些年推出的重疾险为主险的产品,比如100种重疾,50种轻症,如果投保人自己,被保险也是本人,那主险自带的遇到轻症赔付后豁免后期保费,后期身故或重疾照样赔付。
5)随着保险公司竞争激烈,对豁免附加险的条款细则也在改变更新,请看下面恒大人寿的豁免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相比其他豁免多了一项保险责任,豁免的意义主要在于缴费期内,但是上面这个保险责任多了个缴费期满后的保险责任,就是重疾或身故把豁免的实际交纳保费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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