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方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贷方是:实收资本/股本。
盈余公积在转增股本时,法定盈余公积转增后所留存下的部分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5%,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不受25%的限制。以上就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分录相关内容。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需要交个税,盈余公积是根据企业本年税后利润的基数来计提的,总的来说还是企业的利润,既然有利润就得交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就是相当于把股东的收益给再投资了,需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按20%缴纳。
1、正常提取:正常提取是指在经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审核同时,发现公司的净利润处于盈余状态,经董事会同意,按照董事会规定的比例将盈余提取;
2、特别提取:特别提取是指在某些特殊时候,公司董事会可以将公司盈余提取出来,比如在公司上市前需要提取资金开展扩大规模的投资,提高发展的各项经费,甚至有些时候是为了公司主要股东赚取利益。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属于是利润分配中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应的资金,一旦提取产生盈余公积后,一般时候不能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一部分资金从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不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构造的转换,如企业通过盈余公积弥补损失时,实际上是降低盈余公积保存的数额,借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额度,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发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至于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只体现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说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产可能表现为相应的货币资金,也有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体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的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本文主要写的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分录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