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置房二期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1号
为解决失地农民住房状况,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拟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置房二期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项目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置房二期项目。
2、征收范围:眉山市鑫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涉及国有土地约97.07亩。
3、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4、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4号
尚义镇红旗社区5、6组,万华社区2、3、5组,面积合计26.5015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11月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944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944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3号
富牛镇相东社区1组,面积合计16.3018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11月29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1026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1026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2号
富牛镇相东社区1组,松林社区5、8组,面积合计19.5130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11月29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1027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1027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有没有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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