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证据充分的,法院会判处债务人偿还债务。
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一)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二)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三)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四)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一)借款时不写借条。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所以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
(二)房产抵押形同虚设。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出借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收回借款应该没有问题。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三)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向他人借款时,出具借条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为私人之间的借款一般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款的时间,借条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数额,并不会写明还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会一次性偿还,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偿还。
(四)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借款不还案件立案的手续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借款不还的作为借款人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是会立案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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