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与他人进行民间借款活动。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幼小,且无社会经验,不具有参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故不能成为民间借款的借款人、出借人及担保人,自然签订的借款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打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所打欠条是否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果相符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虽然没有独立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力,但是家长作为房产购买人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署成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购买房产时,如果家长选择的是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产权人一栏直接填写孩子(未成年)的姓名,孩子便能成为独立业主。即在其权利能力内,和一般业主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办房产证时只要其监护人出具有关证明手续即可将房产写在自己孩子名下。但如果家长选择了按揭贷款,则未成年子女不能成为独立的产权人,房产只能是家长和未成年子女的共有产权。
未成年人成为房产产权人后,房产转让存在着很大障碍。一般来讲,如果采取的是一次性付款,未成年人就是唯一的产权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力,而无处分财产的权力。这样,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时将房产出售或抵押都相当困难。而事实上,房屋作为家庭的固定资产,算得上一项长远的投资,在小孩成长期间万一房产行情或家庭经济等发生变化,这些“少年业主”远不能做出应变之策,而家长又无权处置小孩名下的房产,届时会非常被动。如果选择按揭贷款方式,在贷款时又会遇到一定的麻烦:未成年人没有还贷能力,贷款审批很难得以通过。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未成年人借款法律效力如何认定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一般的未成年人是不能借款的,只有那些有经济能力的才可以。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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