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咨询: 借款人借钱,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拿钱是去从事非法活动,但借款人承诺给被借款人很高的利息。请问:出借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律师 回复: 如果借钱给对方去干违法的事情,首先这种借贷关系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双方的借款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因此,出借人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借款人不还款,出借人的借款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此外借款人借钱去干非法勾当,如果其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出借人有可能成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还借钱给借款人,客观上为借款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和便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