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郑某的上诉,维持由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审刑事判决。龙岗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手段非法集资,诱骗多名老年被害人投入资金34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连带退赔各被害人损失。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据了解,被告人郑某为A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为法定代表人,李某为执行董事。A公司成立后,三人以公司名义推出一款天伦理财产品,每份价格3888元,并许以每份产品日息125元、最高可返9900元的高收益。同时,通过老会员拉新会员给予奖励、资料宣传、项目现场宣讲等方式,大量招募会员参与投资、理财。
不久,A公司又推出一款大塘荷花世界田园综合体观光旅游养老项目。在没有任何项目或产品的情况下,吸引社会公众特别是有养老需求的中老年人,以定金38800元购买或全款99000元购买的方式投资理财,并怂恿会员将前款理财产品的资金转向此项目。
半年后,被告人郑某等人在未支付租金、未告知会员的情况下,搬空办公室并逃匿,给众多老年被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经审计,被告人郑某等人以上述手段诱骗多名老年被害人投入金额共计340.4万元,部分返还后差额仍有100.9万元。
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郑某身为A公司董事长,与同案犯陈某、李某(均已另案处理)积极参与天伦理财产品和大塘荷花世界田园综合体观光旅游养老项目的宣传推广和会员招募,接待被害人及讲解公司项目,在集资诈骗行为中分工合作,共同实施诈骗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居民,该案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以养老为幌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集资诈骗罪。近年来养老诈骗套路频出,老年人的钱袋子多有损失。不法分子用理财投资、代办社保、赠送礼品、免费参加课程等多种方式让老年人踏入其精心设置的诈骗陷阱。大家务必要警惕各种形式的集资诈骗行为,勿因小利而受大害。同时,如发现家里老年人被骗,应立刻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并第一时间报警。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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