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运作情况,若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公司对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