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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审批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该事项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及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5、审议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就上述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对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具体审批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33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xk@wxk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业绩说明会栏目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勇先生,副总经理:周小兵先生,财务总监:郑艳霞女士,董事会秘书:于海波先生,独立董事:赵艳萍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xk@wxk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海波
电话:0891-6601760
邮箱:wxk@wxk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查后认为:
公司回购注销已辞职/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薪酬制度规定,结合各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结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91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747,0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7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15亿元人民币,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5名已辞职/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公司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另行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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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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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延续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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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综合考虑公司及各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现状,现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作出如下预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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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钟丽娟
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同时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延续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运营需要、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延续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信康)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潘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4、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1,17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4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03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为1,145.90万股。2021年7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9月27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1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陈辉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3月4日,公司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该部分股份于2022年3月4日完成注销。
8、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5名激励对象辞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辞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董事会决定对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4.50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中37.50万股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即4.045元/股,另有7.00万股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 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802,121.1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查后认为:
公司回购注销已辞职/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发表如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 报备文件
1、《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2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等,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62.35万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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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延期募投项目情况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1、 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7个新产品制剂及其2个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研究开发,实施周期为五年。
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7,774.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3,000.00万元,其余部分公司自筹解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和实施。
(2)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本项目已经有3个产品获批上市,分别为: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小儿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终止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本项目其他产品的研究开发。其余产品研发进行中。
2、 延期原因
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在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过程中,公司根据医药行业政策变更要求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对募投项目相应的工艺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药品后期审评及商业化生产需要、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医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等,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3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9,181,368.04元,其中:①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5,662,424.09元;②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189,983.89元;③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28,960.06元。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947,764.51元,累计投资收益20,414,758.5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623,519.97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6,178,881.2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6,178,881.21元,实有余额6,178,881.2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以上银行统一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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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6,178,881.2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与投资收益)。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专户已于2021年1月14日完成注销。
注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专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户的注销手续已于2020年6月1日办理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0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76,000,000.00元,本年全部赎回,收到现金管理收益496,047.82元。2021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入246,000,000.00元,已累计赎回186,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1,316,522.83元,2021年单日最高余额为76,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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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共计1,812,570.65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2CDAAXXX)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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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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